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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资产管理办法
来源:国资基建处作者:国资基建处栏目:国资管理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阅读:


为加强我院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图书资产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根据《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在学院图书馆登记入账的图书资产均属本办法的管理范畴,包括纸质图书、期刊、非印刷出版物(如电子图书、电子文献数据库等)。

第二条 图书馆是学院图书资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图书管理的政策法规,完善图书管理体制,健全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图书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采购、验收、加工、典藏、流通、清查、报废、数据库建设维护、按规定对外提交图书资产统计报告及向国资基建处提交图书资产变动情况等工作,各系部、处室需用图书均到图书馆作需求登记,纳入图书馆采购计划。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系部、处室相关资料的图书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图书资产的实物管理:

(一)图书馆的图书资产管理。图书馆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集中采购工作指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分编、统一加工、统一典藏的模式进行管理。

(二)其他图书资产的管理。凡利用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院资助科研项目等经费购置的图书资产均应交图书馆登记入账。

第四条 凡图书馆登记入账的图书资产须到国资基建处办理入库手续后,才能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第五条 图书资产的账务管理:

(一)国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建立全院图书资产总账;图书馆负责建立全院图书资产明细账。

(二)国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图书馆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相互对账,以确保图书资产的账账相符。

第六条 图书馆、各系部、处室资料要建立健全图书资产使用、维护的相关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工作。

第七条 图书资产的报损、报废和核销处理,由图书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按学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国资基建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